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召开
大会特别会议
2026年7月3日,蒙特利尔 – 国际民航组织大会特别会议将于2026年11月19日至20日在蒙特利尔举行,以选举四个新增成员国加入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
今日已向国际民航组织全部193个成员国发出了大会邀请函。
此次选举继2016年订立的《修订<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第五十条第一款] 议定书》于2026年6月12日生效后举行,此议定书将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成员数目从36个成员国增至40个。
理事会是国际民航组织的理事机构。它执行大会的指示,履行《公约》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并向大会提交年度报告。其职责包括审议本组织最高技术机构空中航行委员会提出的建议。理事会还可就航空事务及《公约》条款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并作为仲裁者。
大会第43届(特别)会议将与国际民航组织第七次世界范围航空运输会议同期召开,两者均在国际民航组织总部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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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航组织大会上一届常会(第42届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至10月3日在蒙特利尔举行。
关于国际民航组织
国际民航组织(ICAO)正在领导其193个成员国开展合作,力争到2050年所有人均能享有航空运输,并实现航空运输零死亡和净零碳排放。作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国际民航组织制定民用航空标准和政策并支持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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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瑞兰特-克拉克
(William Raillant-Cl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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