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蒙特利尔。塞浦路斯共和国和赤道几内亚共和国交存了2016年10月6日在蒙特利尔签署的《关于修订《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五十条第一款] 的议定书》和《关于修订《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五十六条] 的议定书》。
它们因此分别成为批准这些议定书的第99个和第100个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这些议定书各需128个国家批准方能生效。
关于修订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议定书规定将理事会成员数目从三十六个增加到四十个,而关于修订第五十六条的议定书规定将空中航行委员会成员数目从十九个增加到二十一个。国际民航组织大会分别通过第A39-5号和第A39-7号决议,建议所有国家以最紧急的方式批准这些议定书。
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胡安·卡洛斯·萨拉萨尔强调了这一里程碑的重要意义,他说:“这些重要议定书获得第100个国家的批准,标志着我们迈向更具包容性和代表性的全球航空治理的关键时刻。在我们经历航空运输前所未有的变革之际,扩大理事会和空中航行委员会至关重要。这一扩大将增强引领我们行业未来的声音和专业知识的多样性。我强烈敦促所有其余成员国加快批准进程,确保国际民航组织的主要决策机构在这一快速演变的格局中真正反映出航空业的全球性质。”
塞浦路斯共和国驻加拿大高级专员公署临时代办兼塞浦路斯驻国际民航组织副代表Antonios Lemesianos先生出席了塞浦路斯的交存仪式。
赤道几内亚驻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代表Estanislao Esono Anguesomo先生和其他非洲国家驻国际民航组织代表出席了赤道几内亚的交存仪式。
秘书长主持了两个交存仪式。国际民航组织法律事务和对外关系局副局长丁春宇先生也出席了交存仪式。